。 我熬了一天一夜,实在是困得不行,但是旁边还有只忠犬在盯着,我不能打瞌睡。否则下一秒我手里的应该就不是书了,而是一条荆条,从我的手里抽出来的荆条,还会带着红红的斑驳的血迹。 我突然发现我是真的很喜欢狗,不过这也是有道理的:它看家又护院,还忠诚,危机时刻还能舍生取义,这么有用。 虽然我没养过。 平山侯府是一个狗窝,里面有了各色各样的狗,若是谁进去了,保准他眼花缭乱。这两年,侯府愈发显贵,养的玩意就越让人津津乐道。 比如我。 我在三年前从一个下贱的梨园子弟之子成了尊贵平山侯府的世子,又有了个名字叫做“荆芜”,甚至还有了父亲和母亲。 那个老妖婆把我找回来是继承香火的。从我一个兄弟姐妹也没用就看出来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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